言而無信,如何管治?

2014-04-05 主題文章

梁振英或現屆政府的問題,並非是個人操守般簡單,而是他們透過公權力摧毀了一些既有的倫理規範,而我們曾經相信政府會透過自我約制去遵守這些規範,如今卻灰飛煙滅。

文 / 沈偉男(香港基督徒學會社關幹事)

自2003年五十萬人上街後,七一遊行的上街人數成為了社會探熱針。今年民陣公佈遊行人數是四十萬人,是2004年後最多人參與的一次遊行。儘管輿論質疑大會統計數字的可信性,但當日把街道擠擁得水洩不通的人群,無論如何已反映了市民對政府管治的不滿。香港這個彈丸之地,竟然連續三年遊行出現以數十萬計的市民,可見社會怨氣早已達臨界點。

自回歸以來,特區政府施政困難重重,不少學者把問題歸於政制發展步伐緩慢,政府並非由民主選舉產生,以及缺乏管治的合法性 (legitimacy)。因此,當管治出現問題時,市民對政府便難有耐性。去年,梁振英成為新任行政長官,他在處理自己的僭建醜聞時大玩「語言偽術」,面對質詢時以語言技巧迴避問題,把問題帶到「花棚」和「花槽」之別;同時他在競選期間許下的競選承諾,至今大部分都沒有兌現。梁振英被譏為「大話特首」,政府連串醜聞亦令人擔心香港核心價值是否正在崩潰。

市民對於政治人物的誠信具有一定要求,這不僅是一種道德要求,而是誠信本來是維繫社會制度的重要元素。一個城市的經濟及社會發展,也在於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能推動人民之間的合作。

有說,政治本來充滿詭辯,梁振英的語言偽術並不足為奇。更有人拿當年美國總統克林頓面對性醜聞時的表現作比較,覺得梁振英掩飾僭建的謊言並不過分。可是,現時特區政府的誠信危機,豈是一兩句謊言那麼簡單?美國著名政治學者法褔山 (Francis Fukuyama) 曾就信任 (trust) 一詞如此說:「所謂信任,是在一個社團之中,成員對彼此常態、誠實、合作行為的期待。」現時特區政府的問題,不限於個別的官員出現誠信問題,而是他們改變了一些管治上的規範與標準。

政府失信於民,對於管治的影響立竿見影。市民對政府信任全失,官員推動任何政策都遇上更大阻力。去年反國教運動期間,政府面對撤回國民教育課程的訴求,提出具體讓步,包括取消三年開展期、由學校自決是否開科、學科不用獨立成科等,變相滿足民間對撤回科目的要求。可是,不少人對於政府是否真讓步仍然存有疑問,擔心政府再玩語言偽術,以至最後反國教大聯盟宣佈結束行動時引起部分參與者不滿,認為這會中了政府的詭計。可見,政府他日面對其他爭議,就算政府作出真讓步,也不會再有市民相信。今日的語言偽術,換來了自絕於群眾。

近日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則是另一個顯例。政府雖然提出不同的賠償及搬遷方案,但都不獲受影響的居民接受。這除了因為居民本來只希望原村保留,不接受任何賠償方案,也緣於前車可鑑,政府的賠償或搬遷方案根本就不能盡信。2010年政府為了開展廣深港高鐵工程,迫菜園村村民遷出,但承諾協助村民重建新村。可是三年後的今日,菜園新村的路權問題仍未解決,興建新村遙遙無期,而政府則過橋抽板,擺出一副中立的態度拒絕處理路權問題,更訛稱已經在協助菜園村民搬遷一事中「幫了很多」。新界東北的村民看到,還怎會相信陳茂波和林鄭月娥的說話?

因此,政府現時施政困難,幾近癱瘓,除了緣於先天性的缺陷(只由689人選出行政長官,毫無正當性),亦因為市民對政府信任全失,把政府與謊言劃上等號,自然把政府拒諸門外。且看近期政府不斷游說地區擴建垃圾堆填區卻碰得滿鼻子灰,便可見政府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是何其低落。

現時特區政府的問題,遠大於個別官員的失信。自去年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揭發涉嫌以權謀私,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內的酬酢開支大幅上升,都令港人疑慮廉潔奉公的官僚體制是否正在崩解。誠如上文所述,信任是一種合作行為的期待,我們對社會不同身分和地位的人都會抱有一種合理期望,而期望背後是代表著某種價值觀。例如,我們相信政府就算帶有政治意圖,都不會違反程序公義,不會繞過既有的立法程序。又例如我們相信香港官員施政乏善足陳,也至少不會貪贓枉法。就算違反,我們的法治制度也足夠制衡這些行為。

這些我們所相信的規範,向來是社會穩定的關鍵。然而,這些我們原來相信的價值觀,隨著政府接連的醜聞分崩離析。連串醜聞不只在打擊政府威信,還在摧毀我們原本對社會的想像。較明顯的例子是政府當年為了阻止民主派再次以辭職補選進行「變相公投」,提出立法會議席遞補機制,為了完成政治任務,竟然改變一個行之有效的制度,甚至以「輸者替補」這不合邏輯的方式進行替補,更不設諮詢期。最終在巨大民意反彈下政府改變政策,保留了補選,但政府無視常識及程序公義的表現,再一次賠上了公信力。去年,政府在處理長者生活津貼一事,竟破天荒突然更改會議議程,在議員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了具資產審查的長者生活津貼撥款,則是另一個破壞程序公義的顯例。對比以往的政府,就算是處理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,也不會在沒有諮詢的情況下硬闖立法會,也不會突然改變議程把具爭議性議題付諸舉手表決。

舊有的、我們所相信的制度,隨著政府一次又一次「打茅波」而徹底瓦解。政府賠上的不只是個別官員的威信,還有是把政府和市民之間的契約撕毀。這契約並非指真實的合約或法律條文,而是指政府與市民之間的倫理規範。我們以為政府怎樣也會尊重程序公義,今日卻如夢初醒般發現,政府作為一個權力機器,是可以隨時任意妄為的。我們以往對政府的合理期望,已變得毫無意義。

因此,梁振英或現屆政府的問題,並非是個人操守般簡單,而是他們透過公權力摧毀了一些既有的倫理規範,而我們曾經相信政府會透過自我約制去遵守這些規範,如今卻灰飛煙滅。

近日廣東江門的反核示威 (2013.7.12) 中,有一個有趣的例子,反映出契約撕毀時的社會面貌。江門市政府面對反對聲音,雖然答應終止核電廠計劃,但群眾仍不願意散去,認為政府的說話不能盡信。最終,市政府官員要親自走到群眾中間,拿出「紅字批文」,群眾才願意接受離去。這一事例,便反映出當契約被撕毀時,人民不再相信政府存有基本的倫理規範,認為政府會隨意出爾反爾。試問這樣的政府,怎能有效統治?

原本一個並非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已毫無公信力,那麼現在管治還可靠甚麼維繫?近年,政府大力投放資源宣傳《基本法》,或多或少反映了政府已意識到契約撕裂的危機,於是大力向公眾宣稱《基本法》是保障市民日常生活的契約。但這類宣傳的實際效果如何,公眾心知肚明。

政府要挽回現時的管治危機,重新建立政府與市民之間的信任,已經別無他法。要處理危機,最簡單是盡快落實雙普選,從制度上的民主出發,把政府還給人民,透過民主制度使政府與市民重新立約。不然,政府施政不單會日漸艱難,市民亦會因社會的失序而產生更大的不安,屆時候才面對問題,只怕已經太遲。

參考書籍
Fukuyama, Francis. Trust: The Social Virtues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. New York: Simon and Schuster, 1996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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